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23 14:36:2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84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近期,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紧张的状况。11月1日,国家在采取综合配套措施的基础上,上调了成品油出厂价格和零售中准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资源紧张的状况,但局部地区柴油供应依然偏紧。为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维护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认识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对国家经济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和供应协调,是商务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重要商品市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成品油经营企业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所在。为此,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运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

  二、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动态,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内成品油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协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监测机制,及时跟踪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继续实行成品油市场监测分析周报和月报制度,定期对成品油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运行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掌握市场动态情况,科学评估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在供需矛盾突出、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商务部,以利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方案。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把握市场运行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方案,提高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应急状态下的保供重点,确保因突发事件引起市场供应紧张时,能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与有关部门共同合作,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证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平稳。

  三、引导、协调国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担负起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责任

  (一)积极协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增加市场资源配置。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资源紧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积极调配资源,增加供给,保证合理库存水平,引导市场资源合理配置;要积极协调当地主要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生产、生活、重点工程、社会公共服务业和救灾用油,保证农业生产用油不受影响。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全力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发挥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炼厂生产,提高成品油收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产量;做好资源调运工作,确保产运销衔接畅通;努力挖掘库存潜力,加强销售监管;严格控制出口,加大成品油进口,模范执行国家政策和规定,克服各种困难,增加市场资源投放,保证市场的稳定供应。同时,加强与社会加油站的协作,统筹安排资源,保证签订有效供油合同或协议的社会成品油经营单位能够得到油源,维持正常经营,确保成品油市场协调发展。

  (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主动配合,提高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通力合作,积极配合销售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拓宽国内采购渠道,增加市场资源投放量,完善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四、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制度,降低流通成本。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过程监管,引导企业规模化经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国内成品油分销领域的集约化程度,防止多级批发抬高价格。

  (二)各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大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密切关注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和社会加油站的运营情况,严肃处理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抢购囤积、无证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对成品油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进行正确客观地宣传,合理引导社会舆论,树立群众对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的信心,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通知

法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于2008年12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修改后的专利法,适度调整了专利授权条件,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诺销售权,强化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明确规定诉前证据保全措施、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事由等,对激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专利制度发展历程中又一里程碑。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专利法修改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学习好、领会好新的立法精神,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人民法院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对于2009年10月1日以前的被诉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修改前的专利法;对于2009年10月1日以后的被诉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对于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以前且持续到2009年10月1日以后的被诉侵犯专利权行为,依据修改前和修改后的专利法侵权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确定赔偿数额。

  三、被诉侵犯专利权行为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以前,当事人在2009年10月1日以后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申请保全证据的,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

  四、人民法院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与修改后的专利法相抵触的内容,不再适用。

  五、各级人民法院在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对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报告,以保证修改后的专利法正确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村居干部职务犯罪问题的调查和思考

汕头市 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马若飞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村居经济取得长足进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村居开展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村居“两委”是基层社会组织,是党和国家机关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它起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关键作用。村居干部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政令畅通、社会的稳定。 因此必钡积板探索村居干部职务犯罪问题的原因和特点,寻求解决问题的途经和对策.遏止腐败现象的蔓延,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服务村居经济,保护、挽救村居干部,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村居工作健康发展。
据笔者所在基层检察院资料反映,从一九九八年至二oo一年,本院共受理举报线索165件,其中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线索35件, 占21。2%,其中分流4件,初查19件,立案侦查8件13人。从这些案件来分析。它们有着共同的 特点和犯罪原因:
一、案件特点:
一是主体特殊性,主要是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居经济实体负责人、财务人员,具有—定的人、财、物支配权、管理 权,易于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如本院立案侦查的8件案件中,其中有4件4人为出纳员,其余4件9人为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及其组成人员.二是案件类型主要是挪用、贪污(侵占)、受贿,也有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等案件的发生,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一般采取截留公款,虚报、多报开支、虚增工程款、收入不记帐等方式侵吞公款; 以低价转让土地使用权、山林鱼池等低价发包、高于造价支付工程款,从中收取回扣和手续费;直接挪用自己管理的公款。如该院查办的8宗案件均涉嫌挪用公款,其中还有3宗涉嫌贪污,1宗涉嫌玩忽职守,1宗涉嫌非法拘禁。三是多发生在征地款及其它公款的管理,校舍、公路,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的发包、验收等环节。如某经济联社主任吴某,利用其管理征地款之机,连续六次将自己保管的公款挪用给他人使用,造成40多万元无法追回的经济损失。四是多次 犯罪、连续犯罪,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如某村出纳员谢某利用其保管村公款的职务之便,从1996年底至1998年初先后12次侵吞银行存款利息。五是易发生串案、窝案。如某居委纪荣某等人共同贪污案,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居委主任、居委委员到出纳员等六人在任职期 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征地补偿款存入银行,采用将法定利息入帐,高额贴息不入帐截留私分的手法,多次共同贪污.六是重复举报、联名举报、多头举报占一定比例.甚至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如该院受理的35件村居干部举报线索中有13件是重复举报, 占37。1%,有一些是群众联名举报 的,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上级机关转办的。并有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二、原因分析:
一是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薄弱,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正确区是非,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有的村居干部认为自己没有违背职责,为别人办事,人家自愿送点钱物酬谢,两厢情愿,人之常情; 有的把挪用公款当成正常的借贷关系。二是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三是制度不完善或有制度不执行,执行不力。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帐款不公开,现金收入截留,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致使一些于部能轻易地侵吞、拥用公款。如某村委会出纳员陈某就是利用会计、出纳没有按月核对库存现金的财务漏洞而椰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四是“两务公开”不到 位,它导致两种不良效果: 一方面是群众无法监督,村居干部履行职务失去制约;另一方面是容易引起群众猜疑,激发干群矛盾, 引发群众联名举 报,集体上访等事件发生。五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流于形式,而在外部,上级管理部门对村居资金的分配、使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地管理和制约机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 积极采取对策,预防和减少村居干部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推动村居工作深入发展.
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及《实施纲要》关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精 神,以及有关农村工作的精神,一方面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狠抓思想教育,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者并重,两者并进。在推动村居经济发展的同时,提高村居干部的整体素质; 另一方面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保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避免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也做到挽救和保护我们的干部。土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居委员全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 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 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 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咨询。采取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法 制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提高干部素质,筑起思想、道德、纪律、法律四道防线,从而预防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三)、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禁设 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证、帐实、帐帐是否相符,其次要完善工程公开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四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地漫延。检察机关对于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既能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又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 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对象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出纳.工程项目实行同步预防,重点监督工程的投 标、结算、验收、付款等环节,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 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